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提出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中国绿色时报5月24日报道(记者陈永生)日前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意见》共6章26条,提出要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意见》涉及的6章分别是: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意见》第二章第八条提到,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林场改革,统筹考虑改革成本,加快构建政事企分开的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深山远山林业职工搬迁和林场调整,支持重点国有林业局和森工城市开展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试点。《意见》第三章第十三条提到,积极发挥冰雪、森林、草原、湖泊、湿地、边境、民俗等自然人文资源和独特气候条件优势,加快发展旅游、养老、健康、文体、休闲等产业,把东北地区建成世界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意见》第三章第十四条提到,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绿色生态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提升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基地。《意见》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提到,支持林区、垦区城镇化建设。
加快农村饮水、电网、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意见》第五章第二十三条提到,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
生态环境也是民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努力使东北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推进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等重点林区保护,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采伐。
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重点草原保护,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推进三江平原、松辽平原等重点湿地保护,全面禁止湿地开垦,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退耕还湿。开展林区、草原、湿地、沙地等生态脆弱区生态移民试点。
支持兴凯湖、呼伦湖等开展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加强野生东北虎等珍稀物种保护。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偿机制。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强化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构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产业发展。搞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辽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质。加快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强渤海入海河流及排污口的环境治理。加强边境地区跨界水质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动边境地区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意见》明确,本《意见》主要针对东北地区,全国其他老工业基地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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